首页
|
公告新闻
|
最高法院通知
|
公告常识
|
来稿选登
|
美术摄影
|
办理机构
|
活动照片
|
国家法律法规
|
专题
|
会员中心
|
支持论坛
当前位置:
主页
>
最高法院通知
>文章内容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办公电话号码的公告
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:办公厅 发布时间:2008-07-07
现在位置:
重要新闻
->
大政要闻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办公电话号码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08-07-07 08:51:47
因工作需要,最高人民法院及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电话号码局号由8525变更为6755,原办公电话号码8525××××变更为6755××××,后四位电话号码不变。原办公电话号码8525××××自2008年7月5日起停止使用。
变更后的最高人民法院总机电话为:67550114。
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
二○○八年七月四日
第1页 共1页
[
关闭窗口
]
人民法院报社
web@rmfyb.com
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
Copyright 2006,all rights reserved. 本站由
中国法院网
制作维护
[
收藏
] [
推荐
] [
评论(0条)
]
[返回顶部]
[打印本页]
[关闭窗口]
用户名:
(
新注册
) 密码:
匿名评论
评论内容:(不能超过250字,需审核后才会公布,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。
§最新评论:
热点文章
·
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72号通知
·
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2001年246号
·
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1993年29号通
·
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1992年93号通
·
最高法院关于实施《民事案件案由
·
民事案件案由规定
相关文章
·
民事案件案由规定
·
最高法院关于实施《民事案件案由
·
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2001年246号
·
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72号通知
·
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1993年29号通
·
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1992年93号通
Power by DedeCms